小行星B613的物理学家

专注搞oc啦

林子里藏了多少只鸟?

宿舍里干燥温暖,窗户几乎没有打开过,两盏台灯亮着,两个桌帘闭合着,好像两个闭着的嘴巴,没有人说话。一星期前的柚子皮现在已经干了,曾经藏在饱满皮囊里的颗粒凸出来,隐约有干涩的苦味。辣条和薯片的味道萦绕不散,可乐气泡的声音汩汩作响,好像泉眼,然后干涸。


卡米尔躺在床上,脑袋歪向那瓶被握在他舍友手中的可乐,他感到自己的灵魂好像飘走了他的身体,变成了那瓶听装可乐的一部分,没有人摇晃过他,至少现在是没有,但是他偏想要冒出一些水流,即使以失败告终。一种内心缺失的滞重感,好像一颗失去珍珠的贝壳,或者空荡荡的只种白桦林的树林,再或者失去z键的键盘,那对画画专业的来说一定是一场噩梦。他哥一定不喜欢他这样,他哥就是画油画的。但也许这无关没有z键的键盘。更无关贝壳与树林。


卡米尔的舍友在喝可乐,他收回了视线,转而把灵魂交付给天花板,其实给谁都无所谓,反正他不要,承受不住。天花板上被他贴满了披头士的海报,橙色占据了绝大部分,然后是蓝色的一小角,好像太阳和太空交换了角色,海报的边角折起来了,泛起历史的涟漪,他记得这些海报的出处,以及每一处折角的原因,好像他曾经是这些发黄的牛皮海报的历史见证者,是这个世界上最有海报发言权的见证者。迟暮老人在回忆已经长大的年轻人小时候的模样,考古学家了解每一层土地,一个永生之人拥有着历史的所有记忆,他在翻滚的黄沙边看着这些牛皮海报,看海报变成了晓勇善战的骑兵,看他们从沙土里钻出来掀起一阵黄沙,又看他们阵阵陷落,又湮灭于沙下。


雷狮喜欢披头士,喜欢这四个年长他们半个世纪的大男孩。从小学的不知道哪一个年纪开始,他们就一起住在胡同最里面那个狭小的出租屋里,家里被柴米油盐填的满是厨房味,下水道里偶尔冒出白色的热气,也全是厨房味,这种味道不好闻,好像墙上空气中都糊上了一层黏腻的油膜,融化的蜂蜜似的垂下来,甜腻腻油呼呼。家里最没有实用价值的东西就是几盆收纳盒改装成的盆栽,放在阳台的晾衣杆下面,里面种的是名叫大葱的大蒜,他哥起的名字。


“这也太怪了吧。”他蹲在这些小绿苗面前,苦大仇深地皱了皱眉头。


雷狮靠着墙,嘴里叼着一根用来耍帅的草,拍了拍他的后脑勺,“就叫这个,它得做一棵有梦想的大蒜。”


后来大蒜越蹿越高,开了花,居然真的开了葱花,他不可置信地揉了揉眼睛,跑到卧室里去敲卧室的门,凉拖一下一下地扣在地板上,快得好像想脱离他的脚。


“哥!”他大声喊,“大葱开花了!”


“什么?”他哥带着水的声音像是蒸汽一样从门缝里飘出来,应该是在洗澡,贴着门听还有水流声。


“为什么大蒜会长成大葱!”他更大力地敲着门,贴在门上的耳朵感觉自己在地震。他哥还是没有听见,但是不一会儿水流声停止了,窸窸窣窣的穿衣服声音好像蚂蚁在爬上一棵橡树,他在门口来回转圈,数着他哥什么时候洗完。


“什么事啊?”他哥懒洋洋地说,半推开门,带来一阵水汽,潮湿的气味扑面而来,他感到一阵由于氧气过多导致的呼吸困难,他问,“为什么大蒜会开葱花?”


“因为它叫大葱啊。”他哥回答,水珠顺着他难得柔顺服帖的头发滑下来,滴落到锁骨,然后隐入浴袍里面。


“我当然知道他叫大葱,你知道我问的不是这个。”他不满意他哥故弄玄虚的态度,直截了当地说。


“我知道你什么意思,我是想说,因为它就是大葱啊。”他哥边笑边把门打开,让他进来,然后自己去衣柜里翻干净的衣服穿。


“它就是大葱?”他感到一种被欺骗的茫然。


“对啊,大蒜是我逗你的。”他哥说,几乎要把自己埋在那堆掉色的旧衣服里了,终于翻出来一件适合现在温度的干净短袖,上面印着一个大大的笑脸。


他感到一阵恼怒和不可置信,这个笑脸好像嘲笑他,随着他哥穿衣服的动作,笑容变得更加扭曲。他气得大力剁脚走出门,然后重重地关上门。他哥笑得前仰后合,倒在床上,他站在门外,对这个家徒四壁的小屋子,不知道去哪里赌气才不容易被找到。


后来他哥辍学给人画画,挣了不少钱,这才开始给他俩的家捯饬捯饬,买了一盏不会忽明忽暗眨眼睛的LED灯,换了一套四条腿完整的新桌子,买了个屏障把厨房和客厅隔了起来,厨房味儿终于不在满屋飘,房子总算是变成了一个可以见人的大姑娘。他不让他哥吃大葱,他认为他既然是盆栽就不能用来食用,而是作为观赏,但是他哥总是偷偷拔几根蘸大酱吃掉,每一次都能被他发现,他对大葱的味道很敏感,当他闻到好像空气中被洒上了辣辣的草汁时,他就能抓到这个罪魁祸首,最后一次被抓包的时候,他哥狡辩说,冬天都到了,再不吃它也要冻死了,多浪费,不如让他死得其所。说完还笑了笑,漏出一股浓郁的辣味。也就是那时,他转头望向白茫茫的玻璃,后知后觉地发现,原来夏天早过去了。


他第二次意识到冬天彻底来了的时候,是他出门买菜,耳朵被冻得通红,鼻子上好像开了一朵梅花,喜庆又可怜。他哥给他开门,先是下意识地接过他手里的袋子,关上门,然后仔仔细细地看了他一圈,好像在描摹石膏画像。他只觉得自己刚从冰窟窿里爬出来,骤然回到家里,反而全身都突然热乎燎燥的,好像烧红的炭去融化一块冰儿一样,雪瞬间蒸发,有的变成水汽浮在衣服上面,他好像夏天里刚从冰箱里拿出来的听装可乐。他哥郑重地说,我一定要把你脸上的三朵梅花画出来。他踹了一脚没憋住笑的这个所谓的长兄,只觉得身份证当时必然是填反了,不然怎么这个大哥不像大哥,像是臭弟弟。


后来,他哥用他们的第一笔闲钱,给他买了一副保护耳朵的耳套和据说是最厚的围脖;元旦的那天,他哥用第二笔闲钱买了三张披头士乐队的海报,挂在了卧室的墙上。他在那时才对他们家经常播放的歌曲有了更深的认识,当看到了这些唱歌的人,好像那些歌突然立体了,每一个音调里面都有一个故事,那些忽高忽低的音符忽然有了来源,不是那个隔壁送的二手音响,不是他哥朋友送的磁带CD,而是一些人在唱,他俩在听。


一年中的第一天上午,他们一起站在床上,试图用最富有几何美感的方式把这三张海报贴起来。海报中最大的一张是四个人身处高饱和度的橘色的日落下,好像四个西部牛仔当了海盗;第二大的是他们四个人穿着布达佩斯大饭店风格的上校服,身处明艳的柠檬黄里,好像泡泡糖的广告;最小的一张是披头士最有代表性的唱片海报,四个人排队过马路,绿树蓝天,汽车,皮鞋踩地的声音,鞋带松垮,衬衫,海风的味道,斑马线,喜鹊藏在树林里,yesterday。


他在贴海报的时候不小心把最后一张折了一个角,他的手掌瞬间因为紧张湿了。他知道他哥有多喜欢披头士,只要他在家,只要家里交的起电费,他都会打开音响,把声音调到不会打扰邻居的最大音量,播放披头士的专辑,一张播完换下一张,CD都是他哥的一个买盗版唱片的朋友送的,音质很差,好像漏电一样,滋滋啦啦,又像下雪,空旷的白色盖住了原来的音色。但是他哥喜欢这个乐队,喜欢到有时候他会感到嫉妒和难过的地步,他知道这个乐队是他哥活下去的一股力量,一股韧劲,一个强大的有如植物根系的生命力,这股力量撑着他的脊梁,让他不去主动像他们离婚分局的爸爸妈妈要钱,只等他们每月给的少的可怜的生活费,让他即使总是被打倒在身处胡同里的小泥潭里,也倔强地爬起来回家洗澡给他做饭,披头士的音乐好像是他画中的月亮,是泥潭里低头就可以看见的月亮。

和他不一样,他是累赘,是他哥需要辍学打工的罪恶理由,是坠在他哥身上的泥,是溺水时沉甸甸的衣服,是跑起来阻拦前进的那阵讨人厌的风。他们的爸妈离婚了,他俩谁也没跟,住在这间父母留下的小平房里,靠着不定期的少的可怜的生活费相互依存。他上初中,走的文化课,他哥上高中,走的美术路子。他哥画的好看,尤其喜欢画花,老师夸他哥画的有天赋有灵性,是那种少有的带有自己情绪的画,他没什么艺术细胞,可是每次看到他哥的画都感到热烈得想哭,热烈的向日葵,热烈的开满虞美人的山坡,热烈的,一切,就像他哥这个人一样带着一种生命的韧劲与热烈,即使在泥潭里也非要开花不可。他就是浇灭他哥的一桶凉水,他的学费和美术用品不可兼得,他剥夺了他哥开花的养料。


所以当他把他哥第一次花自己的钱买的海报撕裂一小角时,他不可抑制地留下了眼泪,眼前的一切在一瞬间模糊了,他几乎痛恨他的眼泪。他哥突然慌了,抱着他问是不是被欺负了。他只是摇头,本来想抑制住眼泪,却在他哥的怀里哭得更厉害了。他哭得跟不说不了话,一开口就溢出破碎的哭声,他哥只能拍着他的背安慰是不是学习压力太大了,咱不要有负担,不求第一,有大学上就可以,没有也可以,怎么着都可以,快乐就行。直到他的情绪过了,他才不好意思地抽噎着告诉他哥说,我把你的海报弄皱了。他哥看着他的眼睛,透过眼泪,他感觉他哥看懂了他藏在心里的一切情绪,情绪像是冰面上的鸟,无处遁形。你知道林子里藏了多少只鸟吗?他哥指着那张皱着角的海报问。


他看了一眼海报上的小树林,摇了摇头。


“你要仔细想想,林子里藏了多少只鸟,想不出来之前,不准想别的。”他哥说。


“两只?”他胡乱猜测道。


“不对。”他哥摇摇头,揉乱乱他的头发。


“我不知道。”他摇摇头。


“那就去林子里看看,不要乱猜。”他哥敲了敲他的脑袋。


于是那天下午他们一起出门,裹得严严实实的像是两只大天鹅。他们走到公园里,白桦林一片一片地胡乱生长,叶子垂危,有积雪雪落在上面。林子里没有鸟叫,安静极了,只有他们脚踩积雪的声音,好像把世界踩了几个窟窿。没有人再提海报,披头士,还有那场莫名其妙的哭泣,他们只是在林子里走着,思考林子里藏了多少只鸟。


舍友说话的声音把他从林子里拽了出来。他听见他们在说校园跑,抱怨每学期为什么要跑八十公里。校园跑是他们学校的硬性规定,占了十分的平时分,计算机专业的废柴们体育就靠这个保命。他翻身下了床,床只呀作响,很多时候都能挽留住冬日里不再床上躺着的学生,但是这回没有。他穿上衣服,戴上他哥给他买的那条羊毛围巾,米色的好处就是不会褪色,或者说只能褪成米色,看起来好像什么也没有变化。他拿起手机,下意识地点开了微信,没有人给他发信息,他关闭了微信,本想打开校园跑,却不知怎么地又打开了微信,反应过来时,趁微信还处于月球的界面,他迅速地滑掉,这回打开了校园跑。“手机给我,我去跑步。”他说。


舍友们争先恐后地把手机递上去,一共四个手机,每个手机位点都不一样,估计跑完要一个小时。他检查了一下没有忘记带的东西,然后下楼了。所有的窗户都关着,但是冷气还是从窗户渗透进楼道,潮湿的水汽贴着窗户生长,不一会儿结成了冰花,瓷砖地板上是泥泞的水渍,厕所里的垃圾漫道楼道,还有消毒水与泡面的味道混合,一个永远关不上的水龙头在滴水,隔壁宿舍传来短促的笑声,他走在以上这些东西的中间,好像一台失联的卫星。


“卫星有什么用?”他哥拿起物理教材考他,坐在藤编的椅子上,一下一下地晃着凉拖。桌子上摆着没有吃完的西瓜,刚从冰箱里拿出来,还冒着白气。电风扇有气无力地转动着,蝉鸣没完没了地响着。


“这个考试不考。”他无奈地说,然后停下了手中的中性笔。


“狡辩。”他哥笑着说,拿起牙签扎了一块甜瓜喂他。“高考不考你就不知道了吗?”


“卫星可以联系你。”他装作随口敷衍地说,但又带着一点点委屈的私心。他顿了顿,感觉自己委屈实在是不应该,简直是不知好歹,恶毒得不行,他从笔袋里翻出一根红笔订正答案,却心不在焉起来。


他哥笑得更灿烂了,“舍不得你哥啊。”


“没有。”他立马说。“你好好画画去吧,画不好别回来。”


“哥是出国,不是不要你了。”他哥带着点哄人的声音说,比平时温柔很多。


他用力点了点头,好像这样能让眼眶不那么湿润。他哥给一个富二代画画,那个富二代特别满意,说他不好好学可惜了,愿意资助他出国学习,但是以后得当他的游戏原画。他哥拒绝了,还是他看见了他俩的聊天记录,逼着他哥同意的。


“我知道,哥你好好学,英语一定要考过。”


“你明年要高考了,紧不紧张?”他哥突然问。“要不去公园走走?”


“我还有一年呢哥,不紧张。”他无奈地说,把错题用红笔圈出来,开始重新思考。


“还有一年,暑假就不用这么用功了,放松放松,要不去公园走走?”他哥契而不舍地问。


他算是明白了,怎么着都逃不过去公园走走了,干脆收笔穿衣服,跟着他哥出去了。


那个初夏空气干净清爽,蓝天不刺眼,阳光不逼人,一切都轻轻柔柔的,他们骑着单车顺坡而下,掀起一阵风,带走几片叶,清清浅浅,什么都看得见,什么都听得清,什么都闻得到,好像他们融入了时间里,随时间一起吻过世界万物。他们又穿过了那片白桦林,偶尔有布谷鸟的叫声,还有其他什么清脆悠长的声音,一只白蝴蝶在飞,像马林巴琴的音符一样,又像是白色的气泡,易碎而美丽。


林子里有多少只鸟?他哥又问。


他还是摇了摇头,说一只也没有看见。


他们只是在林子里轻快地奔跑着,好像把一切都抛诸脑后,只有奔跑。


和这个寒冷的冬天陡然间却接上了。他好像一下子从那个夏天骑到了这个冬天,他本来只顾着蹬车,一抬头看见了银装素裹,好像下了一年的雪盖住了林子,有松树快速地穿梭在树林之间,他兴奋地回头,哥!后面空空荡荡,好像陷落的雪。


他突然想哭。为那个短暂的夏天,好像从视网膜上飞快地流逝,好像他只是骑了一小段单车,好像他们只是说了几句无关紧要的话,好像一颗迅速坏掉的桃子,好像一辆呜咽的火车,一个拇指大小的飞机,最后都消失在视野里。


他学着当年,把单车放下,开始跑步。跑步是听见自己身体内在声音的最好方法,其次是一个人清醒地散步。好像在一团雾气里走进又走出,四面八方的眼睛都睁开了,清晰,白色,干净,它们都是你的。


其实他知道很多事情不是这样的。


比如那棵收纳盒做的盆栽在最开始确实是一株大蒜,但是由于收纳盒没有出水孔,而他又因为太喜欢“大葱”而天天给他浇水,期待它快点长大,大蒜很不出意料地被淹死在他浇灌的爱意下了。他哥发现了这具具泡在绿水里的尸体后,趁他上学的时候偷偷去菜市场又买了一盆长得差不多的绿苗,他哥喜欢和菜市场的大爷大妈们聊天,总是把他们逗得前仰后合,这回也不例外,他哥把这件事声容并茂地描绘了一遍,成功逗得大妈笑得满脸褶子,也成功让她彻底搞不明白他哥要大蒜还是大葱了,最后她给他的是一盆真的大葱。那盆早亡的大蒜最后以一种谁也没想到的方式,实现了自己成为大葱的梦想。


比如他哥在买围脖之前本来想给自己买画笔工具,但是在笑话完他之后,转头毫不犹豫地花掉了那笔钱给他买耳套和围脖,他和杂货店老板扯皮了很久,老板是南方人,操着一口像是树根一样盘曲生长的方言,他说了很久,我要最厚的围脖!最厚的那种!老板才听明白,给他哥拿了一款深蓝色的棉布围脖,他哥摸了摸,好像画画前评判画纸的好坏,最后不满意地摇摇头,说不够厚。老板说再厚就是羊毛的了,贵一倍,他哥说就要那种。这才有了这条米色羊毛围巾。


比如他在他哥走之后,开始习惯性抬头看向天空,去寻找飞机,看他们飞过,留下一道细长的云,然后消散。他开始幻想那里面有他的哥哥,开始祈祷四年快点过去,他会想办法把手表调快五分钟,好像这样就能快一点见到他哥。


他跑步,跑到了别的学院,大概是什么中日学院,没有人。他跑过去,林子里一阵霹雳碰楞,一群喜鹊从林子里飞了出来,他被眼前震撼的鹊林怔住了。他好像坠入了一片深沉的水域,是那种可以吞没人的蓝色,他溅起了一群喜鹊。在光亮的地面上,喜鹊变成了黑色的剪影,好像一片片残缺的记忆,一剪剪细长的感情,又或者像是只是听说过却没有尝过的雪,像是自始至终没有被解开的谜底。他知道喜鹊也许已经不重要了。


原来林子里藏了那么多只鸟。





献给@银牡鹿 

我回到这里的第一篇潦草的文。

感谢木槿安利的歌曲让我激情打字!!!

感谢我室友的种的大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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